2018年1月14日 星期日

法緣慈


提問:
法緣慈中提到:「二乗聖者悟解得眾生的無我性,但不能徹底的了達一切法空」煩請詳加闡釋。

簡答:
凡夫之所以有別於聖者,主要在於「我見」、「法執」。觀念上,由於根深蒂固的「自我」看法(顛倒見),進而對自身與周遭一切法,生起堅固的「執著」。修學佛法旨在「破我見」證「無我」(我空),「斷法執」悟「法空」。

關於「我空」與「法空」的體證,部派佛教時期出現了兩大主張,如《成佛之道》所說:「西北印度的一切有系,以為佛但說無我,法是不空的(如毘曇家)。中南印度的大眾系中,有說:佛說我空,也是說過法空的(如《成實論》)。」

後來大乘佛法興起,「但說無我」及「證我空即證法空」的主張,同樣分別被各學派所繼承,如《成佛之道》續而說到:「如從有部系而來的瑜伽宗,就以為小乘但說我空,大乘說我、法二空。中觀宗近於中南印的學派 ,所以認為小乘有我、法二空,大乘也是我、法二空。」

撇開學說、教乘或宗派,「我空」與「法空」的理解,筆者採納《成佛之道》引「般若系」之說:「凡是通達我空的,一定能通達法空;可以不深觀法空,不開顯法空,而決不會堅執自性有而障礙法空的。如執法實有,那他不但不解法空,也是不解我空的;不但不除法執,也是不除我執的。」

至於《學佛三要》談「法緣慈」的這一段,偏向「證我空但未徹底證法空」而說,這是隨順部分古德之說。但以這樣的角度解釋「法緣慈」,難免有「貶低二乘的體證」之嫌。

確卻的說,應如該文續而提到的:「見到生死的惑 、業、苦——因果鉤鎖,眾生老是在流轉中不得解脫,從此而引起慈悲。法緣慈,不是不緣眾生相,是通達無我而緣依法和合的眾生。」

二乘人的慈悲如何生起?或說,發出離心後,慈悲心從何生起?同樣是以「眾生相」為所緣,只不過此時以「見法之眼」所見之眾生,僅見「眾生因惑業苦而流轉」——眾生本身就是「五蘊」所成之「法」,「惑業苦三流轉」也是「法」——由此而生起的慈悲,稱為「法緣慈」。


註:各學派的佛法學習者中,不免有堅決認為「二乘人只證我空不證法空」者,見仁見智,此處不再回應與論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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