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2日 星期六

佛法是(二)多元論?


提問:
《學佛三要》<二、生生不已之流>說到:「佛法著重在一一人類,著重在一一有情識活動的有情。肯定每一 人,每一有情,成一生命單位,在三世的因果中,不斷的延續,不斷的死而又生。因此,有人誤會佛法是多元論。」這裡的「多元論」指的是什麼?

簡答:
一元論、二元論或多元論,是哲學家處理「形態(世界)組成的元素」之課題時,所提出的哲學理論。簡單的說:
  1. 一元論:主張宇宙的組成只源於單一元素。
  2. 二元論:主張宇宙須由二種元素方能構成,如心與物、光明與黑暗。
  3. 多元論:主張宇宙由多種元素方能構成,如地水火風、金木水火土。
隨著時代變遷和思想分化,哲學界各流派免不了會有自己的主張與立論。

以上的哲學理論,一元論不消說,就連二元論和多元論,都無法用來說明佛教。為什麼呢?因為佛法從根本上就不承認(不安立)有一個(或多個)真實不變的元素。

佛法主張「緣起論」,而緣起最深徹之處在於「空性」。由於自性(常性、我性)不可得,故沒有一個真實不變的實體——空性;所以有情也好,世界也罷,一切皆可隨眾因緣具足而生(出現),也可隨順眾因緣而壞滅。

「二元論」的精神與物資之說,及「多元論」的地水火風之說,乍看之下,近似佛教的「世俗諦」之說。然而,一旦仔細祥究其立論——皆有真實不變的基本元素,那怎麼能說「佛法是(二)多元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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