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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9日 星期日

如何化解冤親債主?


(一)什麼是冤親債主?

「冤親」,來自於有委屈,甚至具仇恨的關係;「債主」,是與欠下人情、虧欠物質有所牽連的關係。由於佛教主張三世因果觀,有「怨」有「債」的關係,不僅會發生在此世今生,也很可能從過去世帶來今生,今生化解不了,還會帶到未來世。

(二)化解需具備什麼條件?

「化『冤』解『債』」,就像一般的「協調糾紛、抵銷債務」那麼的平常。差別就在於,「冤」有多深、「債」有多大,而有了時間、能力的差別。冤深債多,如果自身能力不足,所需時間自然要長,以此類推。總之,自己結下的怨、欠下的債,都是需要自己化解償還,不能假手他人,而此中「誠心誠意」更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三)不同的冤親債主有不同的化解方式。

「冤親債主」大體可分為「無形」與「有形」的二大類,不同的冤親債主有不同的化解方式。

「無形」表示看不到、摸不到,但卻能感覺到其存在的有情眾生,對生活構成困擾,讓人心神不寧。若真有類似的事件發生,正信的學佛人應透過禮懺、誦經等修行,以修行的功德回向以化解之。一般上,一心常念南傳的「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 Sambudhassa」或北傳的「三皈依文」並於之後誠心回向,都有化解的功效。當然,若能深入佛法的學習及精進修行,功德更為不可思議。

「有形」意謂著讓你糾結、難受、備受折磨、考驗之人,是活生生的在你眼前或生活周遭的真實人物,也就是「八苦」中的「怨憎會苦」。倘若是自己做錯在先而欠下了人情、事物等怨與債,那只有在不期待對方寬恕的前提下,誠心的努力悔過或盡力彌補。然而,有時錯不竟然在你,而這有形的「冤親債主」不可理諭的情緒勒索、言語誹謗,甚至施暴威脅於你,類似較嚴重的情形,建議除了個人修為,還要尋求專業協助甚至採取法律行動。

因此,不同的冤親債主確實有其不同的化解方式,學佛人應理智評估、看待並處理之。

(四)看為「冤親債主」不如視為「逆境菩薩」!

我個人比較不大喜歡將考驗我們的人看著是「冤親債主」,如果不是那一種非得「尋求專業協助或採取法律行動」的難纏對象,一般都只需將他們視為「逆境菩薩」。他們算是在生活中、生命裡,透過種種逆境來培育我們的耐性甚至造就我們的修行之人。

佛陀的一生中,也免不了這樣的「逆境菩薩」,提婆達多就是這麼一個考驗著且成就著佛陀的真實人物。所以在《法華經》中,佛陀不把提婆達多看著是「冤親債主」反而被視為「善知識」,如經中所述:「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捨、三十二相⋯⋯」,甚至「成等正覺,廣度眾生」。

由此可見,學佛之人在面對他人給你種種考驗之時,與其繼續埋怨其是「冤親債主」,不如靜下心來深入想一想:多生累劫以來早已弄不清楚誰欠了誰,今生不如當成是「逆境菩薩」,將其視為增長自己道業的因緣,不是更好嗎?

共勉之!



2019年6月25日 星期二

天眼所見的色法


提問:
《成佛之道》第四章三乘共法(業有身語意,善惡及不動。業滅如種習,百千劫不失,隨業感生死,不出於三界。)文中解說「意業」:「佛說善與惡的身業,語業,是天眼所見的色法。所以,說(無表)業是物質引起的特種動能,應該更妥當些。」應如何理解?

簡答:
這段文會引起大家的注意,大概是「為什麼說身語二業也納於天眼所見的色法中」及「為什麼會提到天眼」。

人,「肉眼」能見,只不過是自己和其他眾生粗略的動作與表情(身業),所聽到的也只是展現成語言的聲音(語業)。再者,所見所聞也僅限於某種程度的強弱及距離中,比如說:太弱的或太遠的,一般人就見聞不得。

身口二業(表業)的出現,不離意業(無表業),而且「諸業的剎那剎那的生滅」、「業滅之後留下潛在的業力」以及「業力對未來(乃至未來世)的影響」等等,都不是我們「肉眼」所能親見的,而是「天眼所見的色法」。

什麼是「天眼」呢?經論中一般敘述為「超越肉眼的清淨眼」,如《大智度論》:「於眼得色界四大造清淨色,是名天眼。天眼所見自地及下地六道中眾生諸物,若近、若遠、若麤、若細,諸色莫不能照。」

文中明白的說到「天眼」具備了超越「肉眼」所不能及之處——能見「遠近粗細」之色,而且不僅能見「自地」還能見「他地(其他六道)」眾生的種種色法——表業及無表業。

「天眼」,顧名思義應是「天界眾生」所具之「眼」,在「人界」的我們有可能具備嗎?論中一般續而提到:「天眼有二種:一者從報得,二者從修得。」

對天界眾生而言,「天眼」無疑是「報得」——天人的報體之一。至於「人界」中,有極少部分的人,與生俱來常人所不能見的微細色法或他界眾生(他地),這即屬於「人中報得天眼」。也有一些人,因宿世因緣,一經修行而成「人中修得天眼」。

不論是「報得」或「修得」的「天眼」,其對「自身」及「他界眾生」的業——表業與無表業,自然要比「肉眼」所見的更遠更細。然,卻不及「慧眼」、「法眼」、「佛眼」來得透徹與究竟。因此,正信學佛人不應以修得「天眼」為目的,當以「開智慧、見法」為目標。共勉之!


2019年3月29日 星期五

中有(中陰)



《成佛之道》第三章提到:「然而從死到生,時間與空間都可能有距離的......」如何理解時間的距離。一般不是人在中陰身的幾十天内就會轉世嗎?

簡答:
在佛教的術語中,「有」——其中一個意思是對生命的描述,一般分為四階:生有、本有、死有及中有。此生與來生之間的果報體,稱為「中有」,也有稱為「中陰」。

除了稱為「中陰」外,又有其他別名,如下:
(一)「中有」也表示「識」之存在,由意所生之化生身,非由精血等外緣所成,所以又稱為「意生身(梵 manomayakāya)」;
(二)由於專食香以資養其身,所以也稱為「健達縛(梵 gandharva,又作乾闥婆,意譯為食香、尋香)」;
(三)由於常希求、尋察下一世當生之處,所以稱為「求生(梵 sajbhavaisin)」;
(四)當今世「本有」敗壞之後,於下一世的投生之間「暫時而起」,所以又稱為「起(梵 abhinirvrtti)」。

說到「暫時而起」的「中有」,此中「暫時」到底是有多長的時間?部派佛教時期的論師們各有說詞,大體如下:
(一)大德法救(梵 Dharmatrāta)認為中有「無定限」,在下一世的「生緣」還未具足之時,可說「中有恆存」。
(二)世友論師卻認為中有「最多七日」,若「生緣」未和合即「數死數生」,也就是以「七日」為一「中有」的生命期。
(三)寂授論師(設摩達多)主張中有期間「最多為七七日(四十九日)」(當前北傳佛教普遍上採此說)。
(四)毘婆沙師認為中有樂求生有,所以「不久住」,速往結生。

因此,處於「中有」的時間距離,按《大毘婆沙論》各論師的說法,可說有極短至「一剎那間」(速往結生),也有極長至「無限定」之說。

正信的學佛人應建立正見具足的因緣果報論,也就是:
a、大善業或大惡業,都是「速往結生」的。如種下甚深禪定業,未經發願,一般都是在命終之後,結生禪定天;若是造下五逆罪,一般上都是在命終之後,直接墮入阿鼻地獄。
b、善業應在「在生之時」不斷積累,切莫等到命終之後(在「中有」之際)才寄望他人(親友)的回向。為亡者誦經、茹素或做種種福利慈善事業,並非毫無意義,只不過不少經中都有提到:亡者能得利益甚少。因此,若非特殊因緣需仰賴他人的回向,正信學佛人理應珍惜修善之因緣,自行打造充滿福德與智慧的未來與未來世。


共勉之!




2019年3月25日 星期一

帶業往生與消業往生


提問:
據説在成就阿羅漢前的階段(如二果及三果),所有(大一點)需要受報的業都會受報, 是否如此?而淨土宗的「帶業往生」到禰陀淨土,以後從那裏直接成佛,是否那些業就不用受報了? 

簡答:
A)凡聖受報
因緣業報之前,人人平等,猶如欠債還錢,需由自己還清。只不過,凡夫與聖者,在應用「智(慧)、情(感)與意(志)」去面對現前的業報時,畢竟有別。

業報現前(尤其是惡報、逆境、不可意受),凡夫一般上會陷入更深的迷惘且會衍生更多的猜疑,且無法理智面對,有者還會意志消沈等等,這都是因為智力不夠、情感薄弱、意志不堅所致。

聖者與之不同,有者因具備宿命通(能見過去)或天眼通(能知未來),而對現前的業報不會一味地疑惑。更重要的是,聖者之所以能轉凡成聖,關鍵在於「正知正見」的建立,如經中所說:「見法、得法、知法、入法、斷諸疑惑」,對三寶及因緣果報深信不疑。

如此對法的深徹認知,讓聖者們在承受果報之時,不會如凡人之情感般的抗拒、厭惡,或在備受惡果惡報煎熬之時,生起種種不理性的訴求。反而是如常地觀察身心種種現象的生滅,以平穩的意志去面對與接受。

總而言之,自己造下的業,不論凡聖都需自行承擔,只不過,每個有情因緣條件不一樣,有者在時空環境允許下,得以重業輕受、輕業免受。

B)帶業往生
「帶業往生」或「消業往生」都是出自淨土宗的兩種主張,本意都是良善的。「消業往生」——消除諸惡報,莊嚴生淨土,維護了佛國淨土的清淨莊嚴。然而,業要什麼時候、什麼情況才能徹底消除呢?眾生太了解自己的劣根性,對清淨自心沒有把握,直覺得求生淨土實在太難了,這才有人提出「帶業往生」的觀念。

「帶業往生」,若正確的了解與應用,確實有鼓舞人心,得生淨土的作用。若錯用了,以為平日無需鞭策己行,也無需精進修行,只要有信有願,臨終必能蒙佛接引。如此一來,不免要誣衊淨土的清淨莊嚴了,也扭曲了佛教業報論的原意。

此處姑且以沒有「錯用」該思想的角度,來看「消業往生」和「帶業往生」。學淨土宗求生淨土的修行人,都知道以「(蓮)花(盛)開」才能「見(阿彌陀)佛」、徹悟無生法忍。悟無生之後,方能倒駕慈航,廣度眾生,以圓滿佛道。

說到在淨土的「(蓮)花(盛)開」,又別有「九品」,淨土宗學者如下以我們人間的時間換算「花開見佛」的時間(供參考):
     1.上品上生:一生淨土花即開。0小時。
  2.上品中生:經一宿(一夜)即開。12小時。
  3.上品下生:經一日一夜。24小時。
  4.中品上生:蓮華於2472小時後盛開。
  5.中品中生:經於六日。
  6.中品下生:經七日已。
  7.下品上生:經七七日。49天。
  8.下品中生:經於六劫。6大劫。80.64億年。
  9.下品下生:十二大劫。12大劫。161.28億年。

約以上的換算來說,若真要做到「消業往生」,一生淨土即花開見佛,唯有「上品上生」的修行人。「上品中生」以下,都可說是「帶業往生」者。相較之下,「下品中生」與「下品下生」的往生者,未消除的惡業惡果,顯然遠遠多於「上品中生」或「上品下生」。縱使具福德因緣往生佛國淨土了,但並不是即刻或短時間內「花開見佛」,還是得在蓮花苞胎中,長時間薰習佛法,方有悟無生法、轉凡成聖的一天。

由此可知,「往生淨土後就直接在那裡成佛」之說,多少是有欠妥當的。當知即便是「上品上生」的往生者,在悟無生法後,依然要繼續做「莊嚴國土、成熟眾生」的廣大菩薩事業(淨土宗一般稱為「倒駕慈航、普渡眾生」),一直到福慧圓滿具足,方能成佛。

以「下品下生」的往生者來說,花開見佛之前,需在蓮花苞胎中待上長達十二大劫,何嘗不是在消除惡業嗎?當然,能得「下品下生」生於淨土,多少屬於「重業輕受、輕業免受」的有福之人了!


業報的錯綜複雜,語言文字確實不易完整說明,每一學佛之人應切記:不能把「帶業往生」、「必蒙佛接引」視為理所當然的「不必受報」而忽略了鞭策己行,或怠惰於自身的修行。當知,天底下絕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情,修行成佛也是如此。共勉之!



2019年3月20日 星期三

「華報」綜合問答


a)「華報」是否又叫「花報」,是來世「結果」報前的今世「開花」報?

簡答:是的,「華報」即是「花報」,確實如世間現象「開花」後「結果」一般。至於「來世結果報前的今世開花報」之說,原則上是沒有錯的。只不過,「來世」與「今世」的「世」之概念,不應僅限於一般理解的「這一期生命」和「下一期生命」。因為,「世」指的是時間,只要具有前後時間性的概念,就是「世」。因此,「花報」和「果報」也可能發生在同一期生命中。

b)是否只有重業才有華報?比如殺人犯,他被抓到被判刑,這是否是「華報」?當然來生入地獄應該就是他的生報吧?!

簡答:凡「所作業」都可能經歷「開花」、「結果」的過程。只不過——
i)有些業,開花(報),但不結果(報)。
ii)有些業,花果同時(或「開花」時間極短),花報不特別明顯。
iii)有些業,沒有開花結果。(具兩種情況:a.來生受報 b.因修證解脫而免受)
——從「造業」到「受報」有以上種種可能性,這才有「不定受(報)」之說,一切取決於(1)有沒有「足夠的時間」消除惡報、(2)具不具足「強而有力的善業」扭轉局面、或(3)自己有沒有福德因緣得「佛(神)力加持」。

c)「華報」的重業是否可以是前世帶來的呢?還是必須今生新造的呢? 


簡答:前前影響著後後,因果業報如「網」錯綜複雜,我們實無法剥茧抽丝般的去弄清它,因為我們的起心動念(造業心)從來沒有停止過——一念惡業,可能毀掉我們的福報,成了打開無量障礙門的鑰匙;一念善業,也可能是讓我們重業輕受、輕業免受的關鍵因素。因此,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每一個當下,提高強而有力的覺知,去面對一切順逆境界,加強自己的善業,削減自己的不善業,漸而擺脫惡性循環的業習。




2019年3月15日 星期五

業的不失壞與不定受


一般認爲業報不失,導師也說「諸業在沒有受報以前,如不是修証解脫,那是怎麽也不會失壞的」,但導師卻也說「一切業都是不決定的,一切業都有改善的可能性,只要能痛下決心,什麽惡業都有化重為輕,或不定受的希望」。感覺這裏好像有很多的矛盾。比如:
  • 一切業是否包括五無間業?
  • 「不會失壞」的「壞」是否大約指變化,如「化重為輕」?
  • 惡業如何不定受?
  • 可以理解「不定受」是時間早晚的事情,但是不是「有無」的問題呢?什麽是輕? 


簡答:
從「緣起法則」(也是佛教的根本理論)來說,絕沒有「不失壞」的業報,只是——
1)有沒有「足夠的時間」
2)具不具足「強而有力的善業」
——來讓一個人的「重業輕受」乃至「輕業免受」?
由於因素(1)和(2)的影響,這才有「一切業都是不決定」的說法。除此之外,另有一個特殊因素:得「佛力加持」或「神力加持」。

談到「佛(神)力加持」,當知這並不是天方夜譚的神秘說法或依憑某某上師就能交易式的化解。若真要得「佛(神)力加持」,也還得要看自己的修為(所作業),是不是具備「佛/大菩薩/大聖者」現身救拔的福德因緣。再者,即便是能感得大聖人現身,有時也會因自身的重業而一時得不到救濟,目犍連尊者想以「神通」救拔在餓鬼道的母親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在佛世時代的另一人物——造下殺父害母五逆罪的阿闍世王,就有見佛、在佛前懺悔、得佛寬恕勉勵的大善因緣。試想,他若不見且沒有於佛前求悔的因緣,怎麼能重業輕受並繼續安穩地治理國家呢?

談到「時間」,一個罪大惡極的人,即便是「痛下決心」悔過,但很有可能因為——
a)「時間」之所限,惡人無法一時扭轉受惡報的局面。
b)我們肉眼淺短,看不見其業報上有什麼顯著的改變。其很可能已經「重業輕受」了,只是我們沒有天眼、慧眼去看清錯綜複雜的因緣果報而已。

總而言之,在有限的時空中,種什麼業就會受怎麼樣的果報(「不壞失」之說);但在這「必然性」中,又受著無限寬廣的「因緣」所影響(「不定受」之說),因此:

i)此中的業報論,「一切業」可以包括「無間業(五逆罪)」——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及出佛身血,是極重大之罪業。其餘傷天害理、損人害己的不善業大可按其對眾生的傷害而說為「上中下」等等輕重業,沒有一定的標準。

ii)談到「失壞」,大可約「患惡疾」來做淺顯譬喻:若即時發現及治理,「惡疾」會「失掉」發作的機率;若遇良醫及妙藥,初發作的「惡疾」也可能「壞掉」其繼續惡化的因緣。

iii)「不失壞」之說,是約「懺悔及修善業的時間」不足夠而說的,讓我們對自己的言行舉止及起心動念有警惕及負全責的作用。

iv)「不定受」之說,是約「因緣法則」而說,對不慎造下極重大惡業者,起著「給予希望」的作用。即便是犯下極重殺人之罪,只要在受刑(命終)之前,有悔過心者的心情感受(業報之一)都會勝過不悔過之囚犯(或逃犯)。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