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 星期二

天眼所見的色法


提問:
《成佛之道》第四章三乘共法(業有身語意,善惡及不動。業滅如種習,百千劫不失,隨業感生死,不出於三界。)文中解說「意業」:「佛說善與惡的身業,語業,是天眼所見的色法。所以,說(無表)業是物質引起的特種動能,應該更妥當些。」應如何理解?

簡答:
這段文會引起大家的注意,大概是「為什麼說身語二業也納於天眼所見的色法中」及「為什麼會提到天眼」。

人,「肉眼」能見,只不過是自己和其他眾生粗略的動作與表情(身業),所聽到的也只是展現成語言的聲音(語業)。再者,所見所聞也僅限於某種程度的強弱及距離中,比如說:太弱的或太遠的,一般人就見聞不得。

身口二業(表業)的出現,不離意業(無表業),而且「諸業的剎那剎那的生滅」、「業滅之後留下潛在的業力」以及「業力對未來(乃至未來世)的影響」等等,都不是我們「肉眼」所能親見的,而是「天眼所見的色法」。

什麼是「天眼」呢?經論中一般敘述為「超越肉眼的清淨眼」,如《大智度論》:「於眼得色界四大造清淨色,是名天眼。天眼所見自地及下地六道中眾生諸物,若近、若遠、若麤、若細,諸色莫不能照。」

文中明白的說到「天眼」具備了超越「肉眼」所不能及之處——能見「遠近粗細」之色,而且不僅能見「自地」還能見「他地(其他六道)」眾生的種種色法——表業及無表業。

「天眼」,顧名思義應是「天界眾生」所具之「眼」,在「人界」的我們有可能具備嗎?論中一般續而提到:「天眼有二種:一者從報得,二者從修得。」

對天界眾生而言,「天眼」無疑是「報得」——天人的報體之一。至於「人界」中,有極少部分的人,與生俱來常人所不能見的微細色法或他界眾生(他地),這即屬於「人中報得天眼」。也有一些人,因宿世因緣,一經修行而成「人中修得天眼」。

不論是「報得」或「修得」的「天眼」,其對「自身」及「他界眾生」的業——表業與無表業,自然要比「肉眼」所見的更遠更細。然,卻不及「慧眼」、「法眼」、「佛眼」來得透徹與究竟。因此,正信學佛人不應以修得「天眼」為目的,當以「開智慧、見法」為目標。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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