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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心靈殺手——戰勝抑鬱與強迫.<解读『強迫症』>(續)
引言:
各宗教都有自己的『儀式行為』,佛教也不例外,如誦經、持咒、念佛、禮佛求懺悔、靜坐等等,都屬於『儀式行為』。
這些宗教性質的重複動作,其原本的目的在於『攝心』,在過程中進而達成『靜心』與『安心』的功效。
如果這些『儀式行為』反而給自己增加緊張感、壓迫感與焦慮不安,就應當檢視自己的修行觀念是否正確,以免演變成不必要的強迫觀念與強迫行為。
一、強迫症及其臨床表現(續)
第7段:意識到的『強迫』與『反強迫』認知
- 患者一般都能夠意識到該『強迫觀念』或『強迫行為』的不必要,但卻不能自控。
- 自我強迫和反強迫兩者並存,當兩者發生衝撞時,患者就會感到異常焦慮和痛苦。
第8~12段:『強迫症』的臨床表現
- 強迫觀念(強迫思惟):强迫懷疑、強迫聯想、強迫回憶、強迫窮思竭慮等⋯⋯
- 強迫情緒:(不由自主的)擔憂、反感或厭惡(但又深知沒必要)⋯⋯
- 強迫意向:一種[違背自己意願的]行為和動作的強烈心理衝動⋯⋯
- 強迫動作與行為:強迫檢查、強迫詢問、反復清洗、強迫性儀式動作等⋯⋯
第13段:『強迫症』~自知沒必要卻難以自控
第14段:強迫觀念🆚強迫行為
~強迫症其實是以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為主要特徵的神經症*
(注)神經症:精神官能症並不是單一的疾病診斷,而是涵蓋了以焦慮,緊張,情緒煩躁,鬱悶,頭痛,失眠,心悸等臨床症狀表現的許多不同種類的精神疾病之統稱。
第15~21段:確診的四大條件
- 症狀標準:
- 含強迫觀念、強迫行為或兩者混合。
- 強迫症狀均來自內心,而非外界強加。
- 強迫症狀反覆出現,患者試圖抵抗,卻無法成功。
- 嚴重標準:社會功能受損。
- 病程標準:症狀持續三個月或三個月以上。
- 排除標準:排除其他精神障礙,如:抑鬱症、精神分裂症、恐懼症或腦器質性損傷等。
二、強迫症病因何在
第1段:與個性有極大關聯
- 關於發病原因,現有研究還不足以下定論,但實際上已有大量事實證明,強迫症與患者的個性特徵、遺傳因素、生活中的不良習慣、應激事件等均有很大關係。
- 強迫症患者中絕大多數人都有完美主義人格,主要表現為:沈默內斂、優柔寡斷、謹小慎微、墨守成規、追求完美等。
第2段:遺傳因素方面的研究數據
第3段:社會心理因素
- 如生活和工作環境的變更,要求當事人迅速適應,處境艱難,當事人擔心遭遇意外以及生活中的種種應激事件的刺激等⋯⋯
- 這些會促使患者將焦慮情緒和某一特定的心理事件關聯起來,並作出一些儀式行為以緩解該情緒,進而導致一系列儀式動作的重復,循環往復的強迫行為就形成了。
㊗️平安健康 福慧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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