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佛的切要行解〉「淨心第一」文中說:「修行的主要內容,要清淨自心。因為我們從無始以來,內心中就被許多貪、瞋、邪見、慢、疑等不良分子所擾亂,有了它們的障礙,我們所作所為皆不能如法合律,使自他得益,所以修行必先淨心。」
提問:
”如法合律”,中的法與律指的是什麼?
簡答:
由於這一段主要在談「淨心」,故此處的「如法合律」大可單純的約「德行的合理性」而視之。
「德行的合理性」則可約以下兩類的「受持」——止持與作持——來說:
一、止持:凡不道德的行為,如——殘害他人的生命、盜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姦淫他人的妻女或破壞他人婚姻的和諧、未有任何修證上的體驗卻惡心誑惑他人以期得到他人的尊敬供養——皆應自我鞭策嚴謹的制止之。這樣的受持方式,屬於克制己行,以「止持」的方式達成「德行的合理性」。
二、作持:凡能利益他人的良善行為,如濟貧、扶弱等等,只要在自己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皆應主動雪中送炭。這樣的受持方式,屬於積極利他,以「作持」的方式達成「德行的合理性」。
不論是「克制己行」或「積極利他」,都是我人在世間待人處事的行為表現,而學佛人更應當以「自他得益」為基準與目標。為讓我人的行為表現「如法合律」,不讓自己的煩惱影響自他的利益,著重「內心的清淨」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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