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2日 星期二

修身,修戒,修心(修定),修慧


《成佛之道》「五乘共法章」提到:「《鹽喻經》說:犯了重大惡業的,只要有足夠的時間(如老死迫近,就難了。但依《觀無量壽佛經》,還有念阿彌陀佛的一法),痛下決心,『修身,修戒,修心(修定),修慧』,重業是可以輕受或不定受的。」
請問:導師在戒定慧之外,特別提修身指的是什麼?

簡答:
首先,「修身」不是導師在「三學」上,特別加入的,而是《中阿含》第11經(鹽喻經)的原文就提到「修身,修戒,修心,修慧」。與本經相對應的南傳版本,出現在《增支部》第3101經,同樣也提到「修身(bhāvitakāyo)」的概念,菩提比丘英譯為developed in body

按註釋書的說明,可有以下兩方面的理解:
(一)觀察「身」的不淨、無常等形相。
(二)透過「身」的觀察,徹見煩惱的滅盡。
換言之,說法(一)較傾向「修行方法」(因);而說法(二)則傾向「修學結果」。

再者,所謂「有情」即是「身心和合體」,說「有情造業」,不論輕重善惡,皆不離「身」與「心」。同樣的,若要累積福德與智慧,自然也一樣不離「身」與「心」。

換言之,有情的「身」與「心」皆可以用來培育福慧。把「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按「身心二法培育福慧」來分類,大體如下:
「修身」~身
「修戒」~通於「身」與「心」(註)
「修心(定)、修慧」~心

以上提出個人淺見,供作修學上的參考。


註:「修戒」為何「通於身心」?此乃由於佛教的派系中,對於持戒犯戒有不同的主張。有派系認為,戒法的持守在於身口,只要身口不犯即屬於戒行清淨。然而另有派系著重心戒,即便是身口不作,倘若起心動念就算是犯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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