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 星期一

一切皆由因緣,卻又無因無緣。

        當人深信一切都有原因、有意義、有來有去時,「因緣法」無疑是一道光。它教人看清,世間沒有單一存在的我與物,所有的遇見與別離,皆在無盡的條件交織中浮現又消散。懂了因緣,就能放下一些執念,理解悲喜不過如波,來時不驚,去時不追。

        然而,若太過執著於這道光,它會不會變成繩索?人們習慣用「因果」來解釋萬事萬物,用「有原因」的語言圈住本來無礙的空性。那時,因緣法悄無聲息地變成了細密而隱形的執著。人們往往並非不信因緣,而是太習慣自己的理解,未能看到「所以然」——眼前的果報,往往與心中的因果預設相距甚遠。於是疑惑生起,執著反轉成懷疑。

佛陀曾說:「非因,非緣。」

        這不是否認因果律,而是超越「理所當然」的語言。當說「一切法非因非緣」時,是在提醒:真正的明白,不依靠邏輯、不立一法。猶如夢中覺醒者,望見夢裡的苦樂榮辱皆無根據;猶如電光一閃,無處可執,卻又遍照一切。

        那不是一種新的對立見解,而是一切見解靜靜放下之後,仍未離去的明朗。它不急著解釋世界,只是讓世界自在地顯現,如清晨露珠,一閃而過,卻無比真實。

        因此,「因緣生滅」如階梯,引導凡情向覺性靠近;而「非因非緣」,則是站在階梯盡頭,回頭一望,發現整座樓梯也不過是雲影水光。當這最後一念也不再抓握,光明藏自開,覺照本然,不須語言,無需解釋。

那時,萬法如幻如焰,心無所住,世界仍在,卻已無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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